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

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对伊朗实施制裁的新决议

据法新社、路透社报道,联合国安理会于12月23日星期六通过了对伊朗实施制裁的新决议草案,因为伊朗拒绝停止其核活动。15名成员一致通过1737号决议。安理会决定,伊朗必须立即停止所有核活动和扩散,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。

“今天,我们在安理会的闭门会议中处理伊朗问题,”美国驻联合国临时代表亚历桑德罗·沃尔夫在15个安理会成员表决前说,俄罗斯代表维塔利·丘尔金强调,后者并未授权诉诸于武力,莫斯科至少迟疑讨论了两个月,周六、俄罗斯总统普京和美国总统布什通话后,直到最后一刻才同意决议。

决议文案规定,所有国家必须阻止直接或间接交付、出售、转让任何有助于伊朗进行核和弹道导弹领域研制的技术及科技设备。决议案是西方和俄国、中国经过两月谈判的结果。严格界定这些活动为浓缩铀和加工,这些项目涉及到重水反应堆和制造核武。

冻结金融资产

安理会还禁止任何与伊朗供应援助或技术培训、经济援助、投资、金融服务、资源转移或服务的任何有关项目。它还规定了冻结伊朗的国外金融资产和12项与国民直接相关、11项与核电、弹道导弹相关的实体及程序,作为决议附件。

决议要求各国警惕在其领土入境或过境的伊朗人,禁止伊朗的12名重要人物入境,包括哈梅内伊在内,因为他命令保卫革命。在第一版本的草案中禁止俄罗斯的航船开往伊朗。

安理会报告称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60日内查知伊朗是否遵守这项决议,国际原子能机构据伊朗是否中止其活动调整报告内容,以暂停、结束或加强决议。

这一决议所采取的具体依据是《联合国宪章》第七章第四十一条,不过其中的制裁并不意味着对伊朗使用武力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赣江老马 编辑于 2006/12/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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